校属各部门: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)的文件精神,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已经开始。为了保证全校职工的切身利益,请校属各部门及时通知到每个教职工(含A岗人员),尽快登录手机个税APP,结合个人的收入情况,对照相关流程,进行汇算申报,税务规定办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。请大家一定在规定的时间办理,以免影响个人信用等级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、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 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)
2、2021年个税汇算清缴操作流程(附流程图解)
财务处
2021年3月2日